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既有建筑安全科普系列⑥—房屋使用功能勿擅自改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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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房子生来都有自己的使命,房屋的设计和功能要求是一一对应的,未经批准,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。如不得将厂房、仓库等工业建筑改建为餐饮、酒吧等经营类场所。不得将使用功能为商业办公的建筑改建为厂房、仓库等工业建筑。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,可能造成多种安全隐患:一、影响房屋结构安全。为满足新的使用功能需求,对原有结构进行违规拆建、改建,改变结构体系,直接威胁房屋安全。楼面大幅增加使用荷载或明显改变结构使用环境,引起房屋承重结构件出现裂缝、变形及其他损伤。二、降低房屋抗震性能,如将标准设防类的住宅改用作重点设防类的幼儿园等。根据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GB55022-2021规定,既有建筑物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。当确需改变既有建筑使用功能,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,采取设计符合工程加固等措施,并在属地自然资源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相关报建手续后施工,确保房屋安全。

资料来源:转引自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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